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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大花岭还建小区居民和商户的一封信
2006-11-20 20: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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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大花岭还建小区居民和商户的一封信

小区各住(商)户:
  为了有效地杜绝近期反映出的小区物业部分从业人员存在“行业不正之风”和“欺行霸市”等不良现象的再次发生,进一步规范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和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业主、使用人、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和在此经营的商户的合法权益,共同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全、便利、和谐的居住与投资环境,我们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特向广大居民和商户再次庄严承诺和重申:
  一、大花岭村党委、村民委员会及其大花岭集团是一个能够尽力为在此居住和经商的广大居民和商户提供并创造优良居住和投资环境,且敢于负责任的一级组织。它肩负着繁荣大花岭新区经济和创建和谐美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双重使命。因此,它也必将会对影响本辖区和谐的一切不利因素和行为,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依法管理和整治。
  二、对前期我集团部分下属单位的个别员工,在从事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做出的一些不法行为及其给大家工作和生活上带来的不便,我们在此深表歉意(对已经查实的违规违纪人员,我们已做出了严肃的内部处理)。同时,为了更好地促进我们企业的内部管理,方便广大业主和商户对小区公共服务事业的支持与监督,经研究,本集团特设立对涉及小区物业规范管理的有奖举报电话一部,号码为:81941167。本集团负责对举报人予以保密。对经查举报内容属实的,举报人还可到本集团领取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大花岭还建小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良好的居住与投资环境需要我们全体居民和商户来共同打造。为此,我们同时倡议在本小区居住、工作和经商的广大公民:
  1、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区及本村的法律法规和要约,认真履行《武汉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及其它的公民应尽义务,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2、服从本小区合法的公共事业管理,按时自觉地缴纳各种应缴规费。同时请注意大胆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争做正义、文明、守法、礼貌的小区好居民好商户;
  3、积极参与小区的公共事业管理和和谐小区建设(为鼓励有责任心的优秀居民和事业投资者,我们同时开设小区建设合理化建议热线电话一部,电话号码同上。并对提供了经实施确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设建议,本集团将予以重奖),共同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
   此

武汉大花岭集团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五日